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威海市区南部,地处威海市城市群中心地带,总面积296平方公里,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综合实力开发区”“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工业区”“山东省十大创业示范园区”等称号,获批建设中欧(威海)中小企业合作区,成功入选山东省十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是威海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极和最新城市拓展区。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人才集聚临港、奉献临港、发展临港,根据工作需要,威海临港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审计专员、1名工程建设专员、2名招商专员、1名法律顾问共5名专业人才,享受管委工作机构副职待遇;公开招聘10名一级主办管理岗位业务人才。具体职位情况及聘任要求见《2020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报考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考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6.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需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所任职务职级以2020年10月31日前的任职为准。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中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7.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11.有其它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相关考试事宜均通过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http://www.wip.gov.cn)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2020年11月8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诚信承诺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威海临港区报名网站链接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操作: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计划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职位条件进行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11月4日14:00至11月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录用计划核减。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的,按1︰2的比例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2020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