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2〕247号)文件要求,组织我院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除外);
5.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培训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全科专业,从事口腔医学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口腔全科专业。已参加 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医学高等院校录取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本次招收报名,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身份由培训基地在其报到后进行注册。
(五)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卫发[202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公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履约报到后,应于毕业当年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补录招生专业与计划
见附件